来自B站up主的一封信:我与法律史的故事
编者按:近期,一位B站上的法律史up主,以诙谐幽默的风格带大家重新认识了这门学科,同时,也让很多人对法律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在视频之外,他还有一些感悟与体会想与观者分享,既有对美好过往的追忆与回味,也有对当下坎坷的忧惑与思索。希望通过这封信,各位不仅能读出作者的心之所向,也能体悟到作者的心之所属。衷心祝愿各位法科学子,出走半生之后,归来仍是少年。
作者简介
戚宇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复旦大学中国法律史硕士在读,曾获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优秀本科论文奖。
致屏幕前的读者:
展信佳。
请允许我先做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是莘莘法科学子中名不见经传的一员,也是一个喜欢记录生活的B站小up主。或许你曾经在老师或同学的朋友圈中,看到过一位为法律史专业“奔走呼号”的男生;也可能在B站热门视频中,看到过有位男生“吐槽”专业的视频被学界老师以“排山倒海”之势转发的趣闻。没错,我便是这几个视频的主人公。
视频走红之后,有许多朋友私信我表达他们的想法,或是法史同侪的惺惺相惜,或是其他专业朋友的好奇与赞许,甚至有一位高中小朋友豪情直言:“你是我学习的榜样!看了你的视频,我决定大学报考法律史专业!”看着他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句末那个坚毅的感叹号,我着实骇破了胆:虽说我深沉地热爱着我的专业,也诚挚地希望法律史学科能和其他学科一样如火如荼地发展,但凭我的一个视频便给这位小朋友注入一腔孤勇,并且让他“视死如归”般地往深潭潜去,那我这罪孽可就真的是“罪不容诛”了。(苦笑)
所以,我决定写写我和法律史的故事,写写其中的“苦辣酸甜”。让本专业以外的朋友也能看看,相对于人人歆羡的“白雪公主”专业,和“灰姑娘”法律史携手并肩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邂逅与升温
打小我便喜欢汉字和传统文化,每当看到一个个婀娜多姿的汉字舞动于轻盈的毛笔之下,或者看到某个传统民俗文化架起连接古代与现代的桥梁,我心中一股莫名的满足感便油然而生。当周围大部分小朋友都沉湎于奥数竞赛时,是汉字和民俗文化编织着我童年的绮梦,让我成为一个坚定的中文系拥护者。
直到高考之前,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坚定的文字学和民俗学的信徒,中文系是我唯一皈依的佛门。然而真正报志愿的时候,家中的“腥风血雨”却改变了我选择的轨迹,出于对各个专业的不了解,家人误认为传统的文史专业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就业优势,而法学和经济等更为“实用”的学科可以在就业时少走弯路。恰逢此时北师大抛出橄榄枝,以法学和小语种双学位的实验班向我和家人发出要约,于是在“父权”的威严之下,我妥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
然而大学伊始,我的法学学习之路走得真是踉踉跄跄。我作为一个高考大省的传统学子,过去的十几年几乎一直待在校园之中,生活的重心几乎都是学习课本知识,间或发展一下兴趣爱好,这导致我的生活阅历相对比较匮乏。进入法学院学习之后,许多从未听说过的法学抽象概念接踵而来,我难以将学习到的法学知识和已有的生活经验迁移融合起来,这让我在学习法学时产生了深深的疑虑:这些抽象的知识该怎么具象地理解?它们和我这么多年学到的知识的关联是什么?它们和我的生活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外加第二外语的学习也在不断加压,整个大一上学期的学习,我的感受是非常负面的。
某次在北师大校园看到高考前相约一起读中文系的高中同学,想到她如愿地读了中文系,看到她脸上奋发踔厉的笑容,我越发懊恼和惭愧:仿佛我的喜欢都不过是叶公好龙,我只是一个只会耍嘴上功夫的懦夫而已。那段时间一直处于转专业的纠结中,想要转,但是又怕家人生气,也怕转专业后一年要学两年的专业课,会消磨掉童年的梦想与炽热。而就在这心里一团乱麻的时候,大一下学期的中国法制史课翩跹而来,也成为了我在法学院的救命稻草。
老实说,最初听到中国法制史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就像水溶于水中,难以引人注目。上课前买的法制史课本,也被堆放在众多的专业书里落灰。然而这个最不被法学学生重视的学科,却让我“敝帚自珍”。本科的法制史夏老师是一位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学者,他上课时嵌在嘴边的笑容和不急不慢的语调活脱脱就是“公子如玉”的写照,总觉得他有不同于法学院的古味(其他法学院老师也都很棒!大家的气质类型不一样哈!)。
除了知识讲授之外,夏老师还布置了每周的课堂展示,展示的主题尽是古代文化与古代法律制度。看到展示主题的我就像见了血的蚊子,兴奋得两眼发光,尤其是看到“姓氏文化与法律史”的选题,作为不常见姓氏拥有者的我,立刻报名,并成为第一组汇报人。面对下一周就要进行的汇报,同学们都是“敬而远之”,不敢轻易加入,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孤军奋战,做了一场现在回味起来仍酣畅淋漓的课堂展示。展示结束之后,夏老师竟然叫我“戚哥”,同学们也说,我在讲的时候,眼里似有星辰闪烁,我一下子找到了曾经在法学学习中不太能感受到的舒畅感和兴奋。
法制史的第二节课结束后,我就知道,中国法制史这门课,已经从一个初入我心门的普通的嫔位,直接晋升为不可撼动的皇贵妃了。日后虽然也在法学院再遇“佳人”,都只能屈居其后。私以为,人们对某一个学科的喜爱或者人们对某一个领域的热忱,无非就是出于一个简单的“好奇心”。当一个学科能够不断满足你探索世界和探索自我的好奇心,这就是适合你的学科,是你可以穷其一生深耕的热爱。而法制史学科的学习,就是一个不断满足我好奇心的过程:中国最早的法律是什么样的?法律为什么被称为法律?古代结婚的礼仪是什么?古代五刑的演变是什么?这些问题在当今看来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既不能作为立法的内容照搬,也不能指导立法,同时对社会生产看上去也没有裨益,但是架不住它能满足一个人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
在法制史课上,许多我尘封的回忆和小心珍藏的爱好都被不经意地打开了。高中语文课,在语文老师的提议下,每节课我都会和同学分享一些文学常识,犹记我曾津津有味地跟大家分享“菹醢”、“磔”等古代酷刑,然而上大学之后就收起了这份回忆。但是在法制史课上,当耳边再次响起“醢”字的声音,看到课件中熟悉的字形,一瞬间,一种与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久别重逢的悸动和伤怀涌上心头;法制史课讲到汉朝“黄霸断子”的案例,案例的内容我越看越熟悉,忽然之间,我四五岁时母亲给我讲的一模一样的故事冲脱记忆的闸门奔涌至眼前。相比于其他学科学习时的“开天辟地”,我真的太喜欢在法制史学习中的这种寻觅故知的感觉。
在其他法学学科的学习中,我需要自己一个人在一个未知的、极少涉足的领域小心翼翼地摸索,由于我个人浅薄的阅历和可怜的理解力,总是在法学学习中磕磕绊绊,然而法制史的学习是有种老朋友陪着你一起探索更大的世界的感觉,这样的熟悉感让人安心。就这样,我们结束了一个学期的法制史学习,如今回想起那一学期的法制史课,仍然是意犹未尽,自然回甘。
大学之后逐渐接触到法学行业的就业走向和就业者的生活状态,我预设的情况与现实大相径庭。我清楚地知道,即使我运气足够好能有幸跻身红圈所的行列,但是让我夜以继日地坐在律所,搜集整理着卷帙浩繁的IPO、破产重组等等文件,我是无法找到快乐的。因为我似乎感受不到我对这份工作的“好奇心”,没有了好奇心,就很难有兴趣和钻研下去的动力,即使我能够在这个领域做到差强人意,我也绝不可能成为这个行业的翘楚,也不会在工作中实现个人价值。但是看到周围许许多多同学都在为选择哪一个律所、选择哪一个团队而发愁时,我陷入了迷茫:
工作真的只能是一份工作吗?学了法学,就一定要做法律相关的职业吗?
法制史算是给我的大学生活点了一个大大的逗号,这个逗号让我不断放慢脚步,追问自己到底喜欢什么,能让自己停下来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我自己真心所爱的事业。在反复的追问和大学前三年在中文系不间断的蹭课之后,我逐渐坚定了目标:我要做实用法学的叛逃者,投向法史或者中文系的怀抱。
怀疑与无奈
与法律史的初识与热恋,恰如新婚燕尔时的甜蜜。只是,热恋期结束,我们终将面对现实,各种问题才悉数暴露出来。有些问题是我现在仍在追寻答案,却找不到解决途径的。
在以实用主义和精英主义为追求和导向的法学院中,法律史学科的人文属性让其显得格格不入,几乎每一位学习法律史的同学都会发出诘问:学这门学科对于就业有什么帮助?对于法律实践有什么帮助?这个问题同样也会让我语塞,虽然我似乎可以从人文角度和理论意义阐述法律史的极端重要性,甚至侃侃地背诵课本上法律史学科的意义和价值,但是让我把法史学科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我却无从下手。
于是,法律史成了一般意义上法学院最没有实用价值的学科,这也导致法律史学科在法学院一直处于较为边缘的境地。无论是期末考试还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面对尚未复习的海量法学学科知识,大家通常会用最少的精力准备法律史的内容,甚至在时间不足的情况下,直接放弃法律史学科的学习。说到这一点,连我这个法律史学科的学生,所谓的法律史爱好者都不免赧颜,面对大一下学期四门法学专业必修课——刑法、民法、全英文的国际公法和法律史,我也是按照学分和普遍意义上的重要性为优先级的考量,着重复习了三门实体法,而法史的复习只是在我见缝插针的间隙和法史考试前一晚上通宵达旦的突击中草草收场。
不过,正是因为法律史的边缘,也让法律史成为绝佳的跳板专业,许多朋友学习法律史,或者读研选择法律史专业时,往往可能是退而求其次的无奈之举,因为民商法等就业前景更好的学科竞争压力更大,所以选择法律史学科成了提升学历、进入更好层次学校的曲线救国之路。这也一方面导致了法律史学科的学生黏度较低,学生向学者的转化率不高。
许多法律史学科的学者老师们常常感慨,法律史学科似乎真的是“后继无人”,但是当有不谙世事的萌新抱着一腔热忱想要深耕法律史时,老师们又会站在为学生个人发展负责的角度上理性“劝退”。早在大三学期末,大约2019年的时候,我列席了北京举办的法律史学科学术论坛,当时真可谓是“群贤毕至,少长咸集”,许多论文和专著中熟悉的名字竟站立在面前。这次论坛有学者老师们的论文交流,同时也有对法律史学科未来的展望。在场的老师们对于法律史学科的深爱都是一览无余,但是对于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忧心忡忡。当提问环节我举手表明我是个想要读法律史的本科生,现在对于法律史学科的课程设置和学习模式存疑的时候,真可谓是举座哗然,耳边充盈着“好小伙子”、“勇气”之类的语词。到复旦读研之后,法律史的老师们也从不曾强求我们读博,而是理性地分析、理性地劝退。
是的,法律史的科研相对于其他法学二级学科来说是更加艰难的。在我看来,这体现在三个“慢”上。第一个慢是阅读慢,法律史学科虽然设置在法学院中,且研究的内容与法律相关,但是“法律史”这个偏正短语的中心词最后还是落脚在了“史”字之上,这就决定我们所参考、使用的材料不仅仅有法律条文、专著论文,还包括文史资料,尤其是一手资料的阅读,还需要读者自己翻译、句读、电子化,这个周期就会比其他法学学科要长很多。第二个慢是写作慢,写作慢是承接在阅读慢之下的,大家讲求“慢工出细活”,在不断补充新的材料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因此写作周期长。第三个慢是发表慢,相对于其他法学科目,法律史学科以其较强的理论性和较弱的现实价值,在法学刊物上占据着极少的版面,僧多粥少的尴尬局面让法律史论文的发表大排长龙,许多博士延毕至博六博七还没有等到论文发表。
之前曾和朋友聊到复旦法学院学制改革,学硕的学制缩短到了两年,不同学科的同学会有不同的反应。学习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同学往往都会投来歆羡的目光,说着“早点毕业就可以早点就业,早点就业就可以早点挣钱”之类的话;而文史学院的同学则会蹙眉道:“两年会不会太短了?能发表得完文章,写得完论文吗?”万幸的是,复旦法学硕士没有发表的指标,只需要修满学分、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即可,但是和我一同学习法律史的师兄师姐或者同学,都觉得两年似乎太短了,无论是研究学术还是准备就业,多一年总归有更充裕的缓冲时间。
我时常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人们躁动的心可以慢一点,但是看到大家都步履匆匆的,慢,似乎成了一种罪过。
当今短平快的社会生活和学术环境下,许多人追求或者认可的是短时间内出大量成果,这样的价值导向势必让传统的文史专业显得方枘圆凿。只是,倘若在历史系或中文系等院系,“慢”一点似乎无可厚非;但是在法学院,“慢”似乎便成了法律史学科“无人问津”的原罪了。上述的阅读慢和写作慢对于就业导向型的法学生来说是恐怖的,这意味着你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在论文写作上,而当今法学生就业时想要进一个不错的律所,几段精彩的律所实习经历是必不可少的,许多学生只能压缩阅读和写作的时间,加入到实习的大军之中。而发表慢对于学术导向型的法学生来说是惊悚的,面对学业的压力、论文的压力、毕业的压力、未来谋求教职时的压力和不是很可观的薪酬水平之间的鸿沟,使不少法律史的学子落荒而逃。
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法学院不相信法律史。但当心碎的法律史人想要脱离法学院的边缘与冷门,向历史系和中文系投怀送抱、找寻温暖的时候,现实却无情地给了我们更沉重的一击。对于历史系和中文系的学生来说,非科班出身的法律史学生在基础知识和功底上都难以望其项背,因此法律史学生想要进入历史系或中文系深造,都会或多或少受到一些质疑。在复旦读研期间与我导师每次谈话,韩老师都会温柔而严肃地问我:“你写文章之前,一定先问问自己,你写的文章能写得过历史系和中文系的学生吗?”每次听罢,我总是无言以对。回想起在北师大文学院蹭课的经历,时常让我对法律史学科的设置产生疑惑。
法律史学科的研究采用的是法律史料,运用的方法也多涉及文字训诂等小学方法(小学又称中国传统语文学,包括分析字形的文字学,研究字音的音韵学,解释字义的训诂学)和历史学的分析方法(因为本科没有在历史系蹭课,所以历史学科科班采用的方法我并不知晓),这些训练在历史系和中文系是必修课,也是传统人文学科行走时的拐棍。而法学院不曾开设此类课程,而且想必未来也不太可能开设此类课程,故而研究法律史的学生如果没有在其他学院修读的经验,科研道路真可谓是踽踽独行。
本科在北师大时,学院发布了法律经典文献导读的学分课要求,担任课程负责老师的马老师指定的参考书目包括《明儒学案》《大清律例》等原典,老师们也在有意识地补强法学院学生的原典阅读能力。只可惜当时我并未沉下心来读透,阅读《明儒学案》时也是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以至于这本书的内容已经是浮光掠影,现在想想竟不能举一字。
法律史学科的交叉属性让其跌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或许不少本专业的同侪都在疑惑,我们看似又研究法律又研究历史,但是实质上我们法律研究得也不如法学院其他专业同学精,历史研究得也不如史院同学深,法律史学生的身份同法律史学科一样尴尬。倘若我所说的史学和小学训练是强人所难,那么保证一个充足的课时量,至少能在一学期内从容地讲完法史课本的内容总不过分吧?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法史知识点细碎量大且复杂,一周两到三节课的安排真的难以穷尽一本书的知识点,我迄今仍对法律史课“紧缺”的课时量“耿耿于怀”,到接近学期末时,鲜有老师能将历朝历代的法制史知识讲完。我曾经在想,是否可以把法律史的课分成两学期开,上半学期学唐朝以前的法律,下半学期学唐朝及唐朝以后的法律,然而想一想,一个学期的法律史课程都让法学院的学生应接不暇,更遑论连上两个学期了。我这不是典型的“己所欲,强施于人”吗?这个想法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且,法律史学科并不是在所有高校法学院都占据着一席之地的,许多院校并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史二级学科,而是隶属于理论法学门类下,小心翼翼地在法学院的大家庭缄默着。在本科课程设置中,鲜有高校将中法史和外法史同时设置为专业必修课。多亏了中法史作为法学核心课程,能够侥幸在法学必修课中谋得一块立锥之地(而前段时间还听到传言,中法史的要从法学主干课中剔除,必修课地位岌岌可危);而外法史的境地更是“惨不忍睹”,国内只有屈指可数的高校开设了外国法律史的必修课,甚至选修课也少见其身影。
在法律史学科的学习中,我竟逐渐体会到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辛酸与无奈。都说“麻绳专挑细处断”,似乎整个法学院中,法律史是最“人微言轻”的一门学科,后继乏人、必修课地位不保等现状或者谣传,也都接二连三地冲击着这个似乎不应该属于这个学院,这个时代的学科脆弱的神经。
承认与和解
曾经的幸福与甜蜜、失落与无奈,最后都要归于平淡而按部就班地生活。不论是喜是悲,既然选择了法律史学科,就只有踏踏实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踩实了走下去。我曾经在大学追寻生活和工作的意义,也曾经想要探求生命的真谛,或许正是受到周围遇到的老师、同学的启发,让我毅然选择了法律史学科,这也算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无论是复旦还是北师的法律史老师,抑或是在论坛中有几面之缘的友校法史老师,以及许许多多素未谋面的法律史前辈、学者、同侪,他们都在不遗余力地为法律史专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法律史是一个时常让我热泪盈眶的世界,对我来说她不仅仅是一门学科。看历朝历代更替演进,千古帝业不过是弹指间灰飞烟灭;看先民从蒙昧走向懵懂再追求自由与真理,中华文明历久弥坚;看一行不经意的小字,思绪瞬间拉扯到千百年前,设身处地地情景带入,不禁跟着古人笑与泪;看着习俗与法律层层演变,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找到古今的连接点……法律史学科的老师们也让我动容,或许是小众边缘学科学者之间的惺惺相惜,法史研究室的氛围一直温暖人心。我是个非常幸运的人,本科时夏老师引领我迈进法律史的大门;李老师牵着我摸索论文写作的门路;研究生阶段韩老师不遗余力、苦口婆心地谆谆教诲,带着我在法史科研路上奔跑(虽然我还在努力紧追我导的步伐中);王老师、郭老师、赵老师、赖老师、孟老师等老师都在我们法律史学习上搭建云梯……(哈哈,有在写论文致谢之感)
如今我也摒弃了执念,不去刻意追求法律史的“伟大复兴”,或者妄图寻回她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辉煌。而且,看到如今仍有这么多法律史学科的学者们在这个领域辛勤耕耘、孜孜矻矻,我知道法律史,是有未来的!
承认现状,“知耻而后勇”,这便是我与法律史学科的和解。
这就是我和法律史的故事了,恍然之间,我和她已经相识快六年了。祝福,也相信她会越来越好!同时也感谢屏幕前的你能够在万千篇文章中投下匆匆一瞥,看我自言自语这么久,在这瞬间,我也能与你有一段短暂的邂逅。新年快到了,也祝愿各位新年快乐!
顺颂
时祺!
戚宇辰
2022.01.24
青苗法鸣向全体青年学人征稿:
一、长期征稿
主要推送法学、文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类、思想类稿件,体裁不限,论文、时评、书评、影评、案例分析、译文等皆可。
以来稿质量为采用之标准,欢迎篇幅适中、论证详实、观点独到的稿件,来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不对作者身份做要求,鼓励本科生练笔发声、交流进步。
为规范用稿,提高编辑质量和效率,来稿请以Word文档通过附件发至投稿邮箱:qmfmbj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投稿青苗法鸣”,邮件正文中附上150字内的作者简介(内容不限,需包含作者姓名等基本信息,亦可附上照片)。对于所收稿件,我们会尽快安排评审,并在3天内回复审稿结果。
稿酬等详情请点击:稿酬有多好?够买一箱钟薛高!
二、专题征稿
除了给大家提供“传帮带”的平台,针对本次的短期专题征稿,我们将对收稿文章的基础稿酬提高至150元,激励性稿酬不变。请务必在来信标题中注明“专题征稿+主题”。期限为:2022年1月20日-2022年3月31日,超出期限范围内的投稿仍然可收录,但不享受基础稿酬提高的福利。
本次专题征稿聚焦的选题有:
1. 社科著作读书笔记
2. 企业合规法律问题探究
3. 经典案件案例分析
4. 盲盒中的法律问题
5. 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问题
6. 人工智能法学研究
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研究
8. 电子商务法研究
9. 民法(总则、债编部分)基础理论研究
10. 互联网平台垄断问题研究
11. 公司法修订草案有关问题研究
稿酬等详情请点击:每日一问:我这外溢的才华该如何安放?
本文责编 ✎ 泽宇
本期编辑 ✎ 双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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